8月27日,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印发《花都区2020年生猪养殖扶持实施方案》,花都区将支出500万元资金,用于生猪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种猪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此次出台养殖扶持实施方案意在提高花都区生猪养殖企业的积极性,加快恢复生猪产能,确保完成广州市下达的2020年生猪出栏任务生猪养殖财政扶持资金来源于市下达的2020年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资金总额5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种猪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扶持对象是在花都区行政区域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养殖场在花都辖区内,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动物防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出栏生猪供应广州市辖区屠宰场的生猪养殖场。采取以下方式扶持:
1、完成出栏任务补贴,对为完成今年花都区20万头生猪出栏目标任务的生猪养殖场,生产供应我市屠宰场的每头肉猪进行奖补。资金奖励按财政补贴方式执行,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安排150万元(以2019年度花都区肉猪出栏量测算),按各申报单位出栏肉猪先后顺序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2、生猪养殖场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升级生猪养殖栏舍、设施设备、防疫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等。资金扶持按“以奖代补”方式执行,项目扶持总金额不超过35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申请扶持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5%且不超过100万元。优先考虑扶持今年内可完工验收的项目。若项目扶持资金实际使用不足350万元,剩余资金划至补贴资金使用。
根据实施方案,要以花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生猪产地检疫数据为依据,对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出栏生猪供应广州市辖区屠宰场的生猪按时间先后顺序、每头50元标准给予补贴,至补贴资金使用完为止。
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和2021年1月20日前向属地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属地畜牧兽医站初审同意后报属地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复核,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复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对相关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养殖场。申报养猪场需提交《2020年花都区生猪养殖扶持财政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法环保手续、银行开户证明、产地检疫合格证等佐证材料。(广州日报记者 徐静、张晓宜)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