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间,得利斯(002330)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于当日与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政府签署了《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得利斯计划在三原县投资建设一个集生猪屠宰生产及肉制品加工、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综合性食品加工项目,全面深耕西北地区市场。
三原县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因境内有孟侯原、丰原、白鹿原而得名。近年来,随着西安国家中心城市的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政策规划的实施,三原县作为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的副中心城市、“大西安”的北大门,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证券日报》记者从公司方面获悉,此次得利斯牵手三原县政府计划投建的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150亩,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各类肉制品10万吨,年销售收入额可达45亿元。合作双方表示,此次合作不仅是三原食品产业发展的重大突破,也是得利斯扎根陕西关中辐射西北的重要战略布局。
得利斯方面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此次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洽谈即进入实质性阶段,双方成立专项对接促进领导小组,在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书。公司方面表示,未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能、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完善产业链,提高产品品类丰富度、客户满意度,挖掘市场潜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未来,得利斯将不断优化渠道布局,发展品牌展示店,借助新零售模式和渠道下沉策略,全面深耕西北地区市场,继续打造体系化、多元化的渠道销售网络,增强西北地区市场辐射力、品牌影响力与产品渗透力。”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竞争力,并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签约仪式上,三原县政府方面也表示,将全力以赴支持得利斯即将投资建设的项目,提供最优的服务和最佳的环境,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三原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文件,为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次《框架协议书》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2、本次《框架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协议签署概述
1、2020 年 6 月 16 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得利斯”)与三原县人民政府签订了《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书》”)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为意向性协议,正式投资合同书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签署。
3、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三原县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三原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原史称“甲邑”,古称“池阳”,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因境内有孟侯原、丰原、白鹿原而得名。三原是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的副中心城市,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资源富集。三原为古京畿之地,自北魏太平真君七年置县,已有 1570 多年历史,素有“衣食京师、亿万之口”美誉。全县总面积 576.9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53.7 万亩,是省会西安的北大门和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的副中心城市。近年来,先后获得了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中国书法之乡、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教育强县、陕西省文明县城、陕西省卫生县城、陕西省经济“十强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三原县人民政府
乙方: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一)项目投资
乙方计划在三原县投资建设 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二)项目选址
甲乙双方协商,该项目选址位于三原县高新区清河食品工业园,园区一路西段健力宝项目西侧,用地面积为 150 亩。
(三)项目配套
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工业供水、生活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强电、弱电、污水处理、道路),在乙方土地招拍挂后,达到九通一平标准,提供给乙方使用。基础设施布设至道路红线,道路红线以内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道路红线以外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协调有关配套单位提供相应基础设施接口,接口费、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不高于区外同等配套设施相关费用。
(四)项目服务
1、在乙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负责协助该项目公司办理厂房的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
2、甲方负责明确专人,为乙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办理立项可研、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登记注册、银行开户、社会信用代码证、勘探测绘、规划设计、竞拍土地、建设、质监、安监、消防、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经营、屠宰许可等相关手续,并争取各项奖励、扶持、补助资金支持。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洽谈即进入实质性阶段,双方成立专项对接促进领导小组,在本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书,双方的合作最终以正式投资合同书为准。若双方未在约定期限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书,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未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能、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完善产业链,提高产品品类丰富度、客户满意度,挖掘市场潜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未来,公司将不断优化渠道布局,发展品牌展示店,借助新零售模式和渠道下沉策略,全面深耕西北地区市场,继续打造体系化、多元化的渠道销售网络,增强西北地区市场辐射力、品牌影响力与产品渗透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竞争力,为国人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营养、健康、美味的产品,实现企业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框架协议书》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框架协议书》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并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投资合同书为准。
2、后续对外投资及正式投资合同书的签署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来源:公告、证券日报网
六、备查文件
《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