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农资市场中影响春耕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支持化肥企业复工复产,为全省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积极支持化肥企业复工复产。初次申请办证的化肥企业可选择网上申报(htt p://www.hl j zwzx.gov. cn/)和电话预约两种方式提交申请。对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特事特办,以告知承诺形式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发证。企业获证后即可生产,后续现场核查延期至疫情结束进行。对许可证即将到期需要换证的企业,可继续组织生产,待疫情结束后30日内提交延续申请,期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检验可采取样品邮寄、结果传真或微信等方式送达。
有计划按时限开展化肥生产和销售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未抽检企业做好详细记录,跟踪做好后续监督检查。对近年来因各种原因停产今又复产的企业、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会同技术专家进行重点检查。杜绝使用未经证实安全性的化肥生产原料,生产主要养分含量不达标的化肥,在化肥包装上标注含有夸大使用功能、误导农民消费的文字、符号、图案或其他说明物,不得违法出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化肥产品。对不具备生产许可条件的获证企业和转产的企业,依法履行撤销或注销许可手续。
经营者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化肥、农膜、农机配件和农用汽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中掺杂掺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快速反馈,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的震慑氛围。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充分发挥好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确保“快接、快办、快结、快反馈”,投诉举报电话接听率和办结率要达到100%。开展农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农资消费引导,发布农资消费警示,切实维护农民农资消费合法权益。(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