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化肥获国家环保税减免

   由于外排工业废水优于排放标准,中国石化湖北化肥公司首获环保税减免。


    国家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湖北化肥临近长江,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公司不满足于达标排放,结合绿色企业创建和持续攻坚创效,自我加压,进一步治污减排,创建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企业。 


    公司成立专班,积极与地方环保部门对接,了解政策走向,按照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50%,分别下发工艺控制指标,确保达到30%,力争达到50%,并给予相应奖励。 


    通过深入推行“5S”管理和设备“创完好”活动,实行污水分级管控和内部排污收费机制,采用生物流化床A/O污水处理等新技术代替传统曝气池,强化源头消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严控污染因子浓度和总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外排废水持续稳定,低于排放标准30%,达到严格的环保税减免标准。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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